总务处
 

关于变更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22   浏览次数:25
各部门、处室,各系部: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,经学校2016年第16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按照“对口管理、分级审核、注重关键点控制”的原则,从即日起对学校经费、各类餐饮费、国培省培经费、各科研经费(含省思政)、课时津贴(含外聘教师课酬)等财务报销的审核审批权限进行变更,请各单位今后根据最新审批权限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另,财务报销审批逐级签字,前一程序签字人从财务报销角度需对后一程序签字人负责。系部处室负责人本人费用报销需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核签批。各级审批人需对所有票据、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签字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