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务处
 

关于食堂用餐实行刷卡消费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22   浏览次数:35

全校师生、第一食堂、第二食堂:

    为加强校园数字化建设,经研究决定:自2012年10月29日(星期一)起,在食堂就餐一律实行刷卡付费,具体通知如下:

    1、从2012年10月29日(星期一)早餐起,凡在校两所食堂用餐的师生及其他人员一律实行刷卡付费,食堂所有窗口拒收现金。

    2、学生服务中心己为2012级学生办理了智能卡或校园卡,未办理校园卡的师生尽快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,否则在食堂不能就餐。

    3、智能卡或校园卡未充值或余额不足的广大师生,请尽快到学校卡部(在一食堂)充值处充值。

    4、自2012年10月29日起,食堂窗口出现现金交易的一律依照2010年9月8日《通知》处罚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马鞍山师专总务财务处

二○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