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务处
 

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最新要求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21   浏览次数:27
全体教职工:
  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,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在索取增值税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未填写这些信息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。
    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索取增值税发票,现将我单位的开票信息通知如下:
    单位名称: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    纳税人识别号:12340500485407692J
    地址及电话: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南路369号   0555-8215000
    开户行及账号:徽商银行新银支行   00604015201090000495
    请各位惠存!